《江苏南通如东110kV阳光岛变电站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核准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报告表及专家评审个人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5月31日至6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张顺冰;联系电话:0513-85099621(传真)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保护处(邮编:22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