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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8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公开本单位部门预决算。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相关处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上下结合,共同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局计财处负责制定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汇总公开局本级和各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并对各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

  (二)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配合局计财处做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提供合法有效的答复资料。

  (三) 局办公室负责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上网公开,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工作。

  (四)局监察室负责对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在公开部门决算同时公开资产信息,包括固定资产总额、车辆信息和200万元以上设备信息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应当在市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完成公开工作。

  第七条  部门公开内容(本级及下属单位汇总数据和情况),通过南通市财政局网站 “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局本级及各下属单位公开内容,在局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便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第九条  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日常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情况,局计财处和监察室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效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第十条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并定期向局计财处报告公开情况。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概况

  一、单位职能

  负责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水产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水产技术培训;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控;渔业技术咨询服务。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推广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10000平方米以上。开展草鱼、翘嘴红鲌、异育银鲫的等品种的养殖试验,实现单位水平50公斤以上。开展海水池塘工业化养殖试点研究,形成阶段成果。     2、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与病害测报:  布置测报点10 以上,测报品种8 以上,测报面积8000亩以上,发布病害测报报告6期。     3、渔业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平台库信息。收集采编信息50条以上,发布100000人次以上。全年编报南通市推广信息12期。     4、渔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全年开展培训4期,培训人员200人次以上。     5、推广体系能力建设:站内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学习,每人轮训1次以上;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2篇科技论文。     6、技术标准制定:制订市级养殖技术标准1项。     7、示范水槽建设:新建池塘工业化养殖系统示范水槽8000平方米     三、单位机构设置及编制现状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是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制10人,截至2016年12月,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事业人员8人,附属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是以《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的政策和要求为基础编制。部门收支预算以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为原则,依据本部门职能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目标以及人员、资产等配置情况编制而成。

  (一)基本支出16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84万元。

    (二)项目支出30.98万元,其中:

  1、通用项目(合计5.3万元)

    ①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推广站2016年新进职工一人并且实验室改造建设后需要添置办公设备,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需购置办公电脑2台*0.45万元共0.9万元,传真机一台0.2万元。

  ②物业管理费4.2万元。原物业费由市渔政监督支队承担,现渔政监督支队搬迁至新图书馆,中心实验室需物业管理,以保障实验室办公正常运行,在门卫保安、保洁、办公室绿化等方面进行委托管理。

  2、职能项目25.68万元,其中:

   ①水产技术推广管理专项3.5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区水产品跟踪检查(跟踪检查差旅费、咨询费等)。

   ②水产技术推广引进示范与推广专项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苗种费)2万元、重点示范推广宣传费2万元。

  ③水产技术培训专项4.8万元。重点用于渔业科技入户培训费2.8万元(根据通财行(2014)45号文培训费管理规定,70人/次/天*400元/天),其他技术人员服务保障2万元(住宿、交通费等)。

  ④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控专项11万元。主要用于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10万元(补贴10个测报点*1万元)、其他(突发事件处置)1万元。

  ⑤渔业技术咨询服务专项2.38万元。主要安排为渔技110信息咨询、采编、发送2.18万元,为全市渔农民提供即时服务经费0.2万元(交通住宿费等)。

  (三)不可预见费4.5万元。

   

  第三部分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02.2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8.88 万元,增长 4.59 %。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 202.2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02.2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8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招聘人员1名和见习期转正人员一名。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 202.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6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1万元,增长7.13 %。主要原因是推广站新招聘人员一名和见习期人员转正已名。

  2.项目支出 3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22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要求,2015年预算使用进度没有达到要求,扣减2.22万元。

  3.不可预见费 4.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30.76万元,比上年增加 0.27万元,增长 0.01 %,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7.3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4.2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2 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1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1.4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4.3万元,比上年增加 0.5万元,增长0.13 %。主要原因是专业培训有所增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