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295号)、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海管函 [2016]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由市、县两级渔政执法力量开展海上执法大检查,重点打击海上参与渔业生产的“三无“船舶;对海上生产作业渔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二)由市、县两级船检、港监执法力量开展渔业港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在港渔船安全隐患及进出港签证、港口安全基础设施等;
(三)由渔业主管部门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力量开展对服务公司监管漏洞和滩涂下海卡口、滩涂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
(二)行业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执法力量对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江西丰城“11.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全市今冬明春会议部署,加大对重点区域、主要港口、关键时段的执法检查,扎实推进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建设,坚决防范较大以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安排,突出隐患整治。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薄弱环节,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渔业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督查指导,确保检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市局将适时组织巡查与督查。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之中,督促和推动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应急管理,严格值班制度。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和汛期等重点节日和重要时段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响应程序和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到实处。
请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大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分别于12月5日前和12月30日前报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季毅,电话:85099613 电子邮箱:849153396 @qq.com。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11月30日
抄送:省海洋与渔业局,市安委会。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