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379/2015-0335 | 文号: | 通海渔发〔2015〕133号 |
信息来源: | 生成日期: | 2015年10月12日 | |
生效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2016年立法计划,《南通市海域综合管理条例》(暂定名)被列为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条例制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邵怀德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曹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德华 党组成员、局长助理
成员:张海松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石斌 海域和海岛管理处(资环处)处长
杨杰 渔业处处长
陆建红 行政服务处处长
陆建新 渔政监督支队(中国海监南通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小组:
条例起草组:由石斌同志任组长,成员为罗建勋、施百灵、卢马英,工作小组设在局海域处,具体负责计划制定、收集资料、调查研究、条例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
综合保障组:由张海松同志任组长,成员为李栋、崔冬生,工作小组设在局办公室(法规处),具体负责条例起草过程中协调以及调研、论证等工作的保障。
各工作小组要各司其职,按照计划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各工作小组要无缝对接、紧密合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运行时间自发文成立之日起至《南通市海域综合管理条例》(暂定名)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之日止。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10月8日